来穗朋友们,终于等来广州积分入户最新消息!《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正式修订实施啦!预计明年年初重新开放系统,也就是说,2022年要实施新的积分入户政策了!
以下为政策原文
11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gov.cn)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lsj.gz.gov.cn)公布《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两份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借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做法,并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探索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做好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从而达到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来穗人员市民化、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助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本次修订形成的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
及实施细则
既总体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使政策更科学更公平更合理
具有五大创新亮点
一是首次明确“两个合法稳定”将占主要比例。大幅提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分值,降低学历技能等分值,参照往年工作情况,预计“两个合法稳定”在积分制入户中占比将不低于75%。
二是首次提出流程精简为“三阶段20天”。首次申请时长缩减至20个工作日左右,原申请流程的四环节缩减为“初审、审核、确定”三阶段,为下一步实现零跑腿做好政策衔接。
三是首次实施“减分指标审核后置”。将“部门审核”环节后置到申请人提出入户、入学等具体服务事项申请后完成,申请积分期间刑事、治安处罚情况以自评为准,提高时效性。
四是首次纳入“公积金”基础指标。鼓励用人单位依法缴存公积金,提高来穗人员在穗定居意愿,有利于外来人口的稳定与对城市的持续贡献。
五是首次纳入退役军人立功受奖加分指标。新增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内容,吸引更多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到广州就业创业,为我市发展吸引留住更多优质人才。
坚持“三个不变”,确保连续稳定
一是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变。此次修订仍然实施“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通过制订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
二是坚持积分指标框架总体不变。保留了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的积分指标框架体系。在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中央、省、市相关精神和实施情况,对指标框架内的具体内容和分值进行适度调整。
三是坚持积分申请流程总体不变。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情况,此次修订保留了积分“申请—审核—确定”基本流程,各部门按照当前流程继续开展工作,以确保工作稳定性、连续性。
立足“四个提高”,体现政策导向
一是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占比。在“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中,大幅提高持有居住证、合法产权住所、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缴纳社会保险指标分值;新增“在广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社保分值予以赋分;按照“租购同权”要求提高“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分值,缩短“租购”差距。通过以上调整,对标中央、省、市最新文件精神,丰富“两个合法稳定”指标内容,确保其在积分制入户中占主要比例。
二是提高“社会服务”分值。在“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提高献血、志愿者(义工)指标分值上限和占比,目的是体现更强的激励作用,鼓励来穗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城市创建。
三是提高“纳税指标”分值。在“纳税情况”指标,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中央关于完善纳税机制的相关要求,新增“近3个纳税年度连续每年申报纳税”和“近1个纳税年度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加分内容,倡导持续稳定纳税,鼓励来穗人员在穗创业纳税,向创业成绩优异、社会贡献明显的人才倾斜。
四是提高“表彰奖项”分值。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精神,新增退役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内容,扩大表彰奖项指标覆盖面,吸引更多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到广州就业创业,促进退役军人在我市高质量就业和居住。
倡导“五个精简”,彰显简政便民
一是精简申请手续,推进“零跑腿”。不再强调积分申请和调整需要“前往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明确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并向受理点提出申请,探索打造积分制服务管理“e申请”模式,为下阶段取消受理窗口办理实现“零跑腿”做好政策准备。
二是精简审核时长,加快“数字化”。充分发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化效能,大幅缩减积分申请和异议申诉复核时长,初次申请所需时间从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左右,打通积分制全流程信息共享链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精简积分材料,落实“承诺制”。依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原则,明确申请人个人材料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在无法共享数据或对共享数据存疑时,再提交相关资料,全面提升办事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
四是精简审核步骤,实施“后置化”。将刑事、治安处罚减分指标调整为后置审核,即默认申请人自评自报的刑事、治安处罚情况属实,在申请人提出入户、入学等具体服务事项申请后再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以缩减积分审核时长、提高审核时效性。
五是精简申请流程,实施“一网式”。新纳入的公积金基础指标实现数据共享联动审核,加快深化“数字政府”运行管理、技术应用,推进政府业务由部门协调向部门协同转变,高标准推进智慧化、数字化系统转型。
着眼“六个优化”,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优化“文化程度”赋分。整体降低学历分值,引导高学历来穗人员通过其他渠道入户广州,充分体现积分制入户与人才引进入户等人口政策互补性,确保更多“在我市长期合法稳定就业、居住”的来穗人员通过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
二是优化“年龄”赋分。根据往年实施情况,将“年龄”指标内容调整为18—40岁(含40周岁)统一分值,40岁以后逐年梯度赋分,目的是进一步平滑分值跨度,避免该指标分值断崖式下降。
三是优化“创新能力”赋分。删除“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发明人”指标内容,强调该指标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分值申请人应从事“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以明确加分目标群体范围,避免具体实施中出现概念混淆。
四是优化“信用惩戒”措施。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在其提出具体服务事项申请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一次违反、终身受罚,并增加对造假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惩戒导向,进一步规范中介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打击不法行为。
五是优化“技能工种”分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职业技术能力资格管理的相关精神,调整职业资格、技术能力、急需工种和个人从事该行业的加分分值,规避部分容易被中介操控的指标项,从源头上降低“考证积分”“考证入户”热度。
六是优化“表彰奖项”表述。不再详细列举广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清单,与国家、省相关表述保持一致。通过明确奖项和荣誉称号的授予单位判定加分情况,在不减损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保证行文简洁。
注意啦注意啦!
新政实施后,
为做好新旧政策衔接,
即日起暂停来穗人员积分申请、
调整和异议申诉等工作。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依据新的流程和指标体系对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预计明年年初重新开放系统。期间2021年度积分制入户人员信息卡发放等工作照常进行,不受系统升级改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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