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自考报名入口(2023年10月最新报名通道)

2023年10月浙江省丽水市自考报名已开始,考生可在7月3日至7日期间通过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次,最多可报四门课程。通过自考需要在所有课程中及格并达到60分以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无法进行补报或改报。请注意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变更,以及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和其他报考须知。主考院校也有调整,请留意相应变动。详细信息可参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自考报名入口(2023年10月最新报名通道)

一、浙江省丽水市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

根据浙江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浙江省丽水市的10月自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日8:30至7月7日16:30。考生可以通过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录入报名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zjzs.net/Index/login.aspx)进行报名。系统规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或改报。

二、自考的通过标准及毕业申请

参加浙江自考的考生,只有在所有自考课程中及格,并且达到60分以上,才算通过自考。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省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获得自考毕业证。

三、报考须知

1. 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变更:自本次报名开始,所有专业均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规定的新专业代码和名称进行报考和申请毕业,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专业代码以“Y”结尾表示按现行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以“YZ”结尾表示原浙江大学主考的专业。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对应关系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中的《关于启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代码和名称的公告》。

2. 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和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和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的“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报考法律类专业的自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中对报名条件的限定。

3. “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可以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了可以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也可以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4. 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由浙江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都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5.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代码为30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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